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发布,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行重要部署。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意见》提出的背景是什么,目标是什么?
中央农办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乡村中青年、优质人才持续外流,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素质偏低、老龄化严重等问题较为突出,乡村人才总体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人才供求矛盾将更加凸显。
《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意见》指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意见》主要针对哪几类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乡村人才类型多样、构成复杂。《意见》针对几层迫切需要的几种人才类型,重点培养。
一是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二是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培育乡村工匠,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
要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
三是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乡村教师方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实行职称评审方面的特殊政策,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规划建设人才方面,支持熟悉乡村的规划建设人才参与乡村规划建设,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
四是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五是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科技特派员队伍。
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方面,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发现人才、培育人才、凝聚人才。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方面,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意见》对于“乡村振兴”具有怎样的影响?
中央农办负责人介绍说:“《意见》对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作出系统部署,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一是有助于推动强化乡村人才振兴政策的系统集成。二是有助于推动形成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合力。三是有助于推动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
需要注意的是,《意见》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一些创新,比如:人才培养方面,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定向培养乡村人才;人才引进方面,鼓励地方整合各领域外部人才成立乡村振兴顾问团,支持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人才使用方面,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人才评价方面,探索“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人才服务保障方面,提出完善乡村人才认定标准,做好乡村人才分类统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乡村人才管理网络;等等。
最后,《意见》强调,要为乡村振兴、人才振兴营造良好环境,完善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建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发展条件,提高农村生活便利化水平,吸引城乡人才留在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