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项目实施,需要新增投资1亿元人民币,新增投资中,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3000万元,对外借贷 7000 万元。 1、 项目所需资金 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3000万元部分自筹,7000万元部分对外借贷融资。自筹资金部分已用于前期办公场所租赁费用1000万元,人员管理运营费用1000万元,其它相关协调注册费用1000万;尚需借贷部分资金扩大规模,建立品牌,购置企业办公楼。 2、 资金来源和运用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3000万元自筹,7000万元部分融资。目前企业已投资前期协调费及注册费用1000万元,公司正在谋划成立山西分公司,紧接着重庆、贵州、安徽等地的分公司建立,尚有资金缺口7000万元,用来各地的办公和人员安置,以及当地政府关系协调。 3、 融资方案和还款计划 企业筹资方案设计为,企业自筹3000万元,拟从外部借贷融资7000万元,采用股权融资的方式,投资方可以拥有企业一部分股权。 从财务预测和分析来看,企业山西分公司成立后,当年业务量可以翻番,达到2000万的业绩,当年产生利润近600万,企业经过几个省分公司的建立,前期预计开拓六个省,两年的获净利即可还清贷款。 从财务计划和未来现金流入推断,项目全面开展以后,两年内可还清贷款;加之每个地方的分公司有3-4个月的项目培育建设期;由此可设计3年的项目贷款;贷款本息3年内还清。 4、 投资方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作用 投资方可以通过选派董事参与公司决策,但是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投资者可向公司委派一名财务监督员,监督公司资金运用情况。若不委派财务监督,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行使监督工作。 公司每月向董事会和投资者提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总经理必须向董事会书面汇报当月经营状况和下月财务预算计划。投资者可要求总经理向其汇报经营状况,但每季度最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