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法人
本人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990.9-1994.7,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集团质检部;1994.7-1999.3,烟台正和**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0.11-1997.5,兼任烟台开发区**炉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4-2017.4,烟台**建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7.1-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王先生从事环保行业10余年,曾带领**炉业有限公司团队利用公司消烟方面的专利技术对烟台、威海各县市区的全部退火窑炉,以及烟台市部分县市区一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半煤气热水锅炉进行了消烟改造,经过改造后的各种锅炉均达到燃烧不冒烟、热效率大幅度提高的效果,得到当地企业及环保部门的高度评价,同时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王先生—总工程师
王先生拥有丰富的环保设备研制改造经验,敏锐的发明创造能力,20多年来始终深切关注并从事中国的环保节能事业。近几年来,工作重心转向环保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对公司研发技术人员的传帮带。
王先生曾担任过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副总经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直属企业)、烟台开发区**炉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炉业有限公司科研所所长等职,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王先生致力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二十余年获得各项专利二十余项,全部为节能环保类技术。为集中精力完成自己的研究工作,九十年代初,王先生拒绝了烟台开发区管委的真心挽留,提前办理了提前离职手续,成立了属于自己的科研及经营团队,该团队利用自己有的技术对烟威地区的燃煤锅炉进行了大范围的改造,边经营边进行了不间断的科研工作,将其后半生的全部精力致力于环保科研工作,二十年来,其投入的资金至少有五百万元。中国环境报以及当地媒体曾经对其对其专注的科研精神做过专题报道。
2010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证书号第59**08号”、专利号“ZL2006****0720.8”授予王先生等4人发明的“无氧碳化**固体废物处置装置”发明专利证书,王先生为唯一专利权人。
王先生还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0余项(可网上查询)。目前,其研发的“一种燃煤锅炉**改造烟气处理系统”、“一种以废治废无二次污染的**利用处理系统”、“一种连续**处理系统”等专利技术已获授权,上述技术将迅速应用于环境治理领域。
在经营烟台开发区**炉业有限公司期间,利用自己的专利技术,特别是利用煤的净化燃烧技术完成了下述工作,在此基础上,对焚烧技术的研究跨上了更高的台阶:
(1)对烟台、威海各县市区的全部退火窑炉进行了消烟改造。通过改造后,所有窑炉均达到了燃烧过程中看不到冒黑烟、烟气排放完全达标的效果,且能够节煤30%以上。
(2)对烟台市部分县市区一吨以下的燃煤锅炉进行了改造。
(3)完成了对芝罘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山区、牟平区以及威海乳山市(一吨以下)半煤气热水锅炉的改造,改造后的锅炉达到燃烧不冒烟、热效率大幅度提高的效果。
通过上述的改造工作,既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又为企业大幅度节省了运营费用,同时为江荣炉业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4)2005年为烟台市医疗垃圾处理厂(位于开发区古现)制作安装一台四吨的新型医疗垃圾焚烧炉,该焚烧炉真正实现了对所有医疗垃圾的完全达标处理,各项排放指标大大低于国家有关标准。该项目于2008年获得“国家环保局2008年科技成果奖”(详见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科技成果证书等有关资料)。
除此之外,王先生利用自主拥有的“三级**燃烧生活垃圾焚烧炉”技术设计了四川省巴中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的垃圾焚烧部分,包括两台每天焚烧350吨的大型焚烧炉,该焚烧装置全部由专利技术发明人独立设计完成。该项目现已于2015年年底试烧运行,并于2017年3月17日通过国家级鉴定,各项数据超过欧盟标准,鉴定结论为“焚烧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张先生—技术顾问
张先生先后就职于枣庄矿务局水泥厂、枣庄市水泥厂、枣庄市粉尘治理研究所、枣庄市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担任过技术员、环保科长、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技术顾问。
自20世纪70年代起,张先生就开始从事烟气和粉尘的潜心研究,刻苦攻关,呕心沥血三十多年,取得了一系列的科研成果。1988年开始申请粉尘治理方面的专利,至今已申请专利60多件,授权40多项,发表论文6篇,曾先后荣获优秀论文奖、全国防治城市污染新技术产品交易会优秀项目奖、山东省环保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并被列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全国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被评为市级技术拨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山东优秀专利发明者,山东发明协会会员,山东企业专利协会理事,聘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大气环境分会理事,中国建材报、中国环境报、联合报、人民日报等十几家报刊刊登张同志刻苦钻研的感人事迹和技术产品,在全国环保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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